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自查自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师风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方案的制定、贯彻执行和对师德师风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黎天宇 刘玉勋
副组长:梁 标 龙镇辉 李华军
成 员:邓孙棠 崔彩周 周 菁 杨 敏 邓言平 张鹏军
温文莉
二、师德师风自查自纠的工作内容
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全院教师对照《肇庆学院章程》、《肇庆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肇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重点开展“七查七看”,即:一查是否坚持依法执教,一看有没有传播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二查是否坚持德育为先,二看有没有只教书不育人的现象;三查是否坚持认真施教,三看在备课、讲课和批改作业等过程中有无应付、马虎了事的行为;四查是否坚持严谨治学,四看在科研工作中有无弄虚作假和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五查是否坚持廉洁从教,五看有没有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以及在招生和考试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六查是否尊重学生人格,六看有没有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七查是否做到为人师表,七看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自查自纠专项工作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2日至10月21日)
每位教职工要围绕“七查七看”逐条对照自查,实事求是地记录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写出自查材料,统一于10月21日(星期五)前把电子文档交学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邓言平老师)。
(二)加强检查阶段(10月10日至11月25日)
学院自查自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两次不定期到课室、实验室、行政办公场所抽查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工作作风、教学纪律、工作纪律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个人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每位教职工针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从自身实际出发进行整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要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个人整改措施要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30日(星期三)前报学院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邓言平老师)。
四、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抽查结果将作为教师考核、聘任、晋升、评优奖励的主要依据。
2.如果在评估期间出现师德师风、工作作风、教学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到学院教学评估结果,除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理外,学院还将按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有关要求
1. 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学院领导充分认识到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师德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学院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
2.教职工要充分理解学校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图,自觉、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的各项活动,通过自查自纠找准自己在师德师风、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整改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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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1日